第一篇:建筑工程承包协议书
建筑工程承包协议书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拟在地方建设一座钢架结构厂房,建筑总面积为 乙方主动要求帮助搭建,依照《合同法》、《建筑法》甲方同意将该工程项目按包工包料的方式将±0.000以上部分的工程总体承包给乙方,乙方应按《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安排有相应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为确保双方的利益及明确各自的责任,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后,一致达成本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
1、厂房±0.000以上h型钢立柱、屋架、大小桁条、水平支撑、垂直支撑、天沟、天沟架。
2、屋面彩瓦、挡风彩瓦的制作及安装。
3、屋面落水斗、落水管的制作及安装。
二、工程材料要求
1、所有立柱、人字型屋架均采用350㎜宽度h型型钢制作,所有的附件要求制作及安装。
2、屋面大桁条为14×6×2.5,厚2.4㎜。
3、对接板及底板厚15-16㎜。
4、底脚螺栓为φ22元钢。
5、屋顶彩板为76#0.476㎜彩镀板。
6、吊筋螺栓为φ14元钢。
7、接水槽为2㎜厚镀锌白铁皮。
8、厂房立柱房高度为8m。
9、窗采用铝合金,门采用消声卷门。
三、工程造价
工程承包单价为345元/㎡,工程总价为990×345元,合计341550元,如有增加工程,由甲、乙双方另签协议。
四、工程安全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建筑安全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操作及施工,以确保建筑物及施工人员的安全;如因乙方违章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独自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五、保修期
按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40%,即(¥136620元)支付给乙方作为施工进场预付款;待主人字工程建完后,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30%即(¥102465元)一次性付足给乙方作为施工进度款。余款在工程完工后一次付清。
七、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须按协议的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乙方必须按进保质、保量的将工程交付给甲方使用,并在保修期内无条件的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违约责任及协议争议的
1、本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如有违约行为,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双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2、在工程施工和完工后,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天灾不在保质范围内。
3、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相互协商给予解决,如协商不下,可向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施工队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二〇一四年月日二〇一四年月日
第二篇:建筑工程承包协议书
承 包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工程承包事宜达成本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2、 结构形式:建筑面积:
二、承包方式:
乙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负责本工程发生的所有费用项目。
三、工期时间:
开工时间:竣工时间:
开工时间以实际开工日计算,竣工以质监站抽检复查合格为准。
四、责任目标:
1、质量目标: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标准和规范,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任何质量事故,该主体工程创造烟台市级优质结构奖。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按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任何安全事故,该工程创造烟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奖。
3、该工程严禁发生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处罚或上访、被媒体曝光事件。
五、承包项目:
该工程施工合同和补充协议载明的及建设单位或甲方临时决定的交由乙方施工的项目。
六、款项拨付:
1、 工程款结算拨付按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规定进行。
2、 该工程甲方向乙方代收取工程款的6%的税金(该税金含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
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资源税、所得税。除此之外的由该工程材料等发生的税金等乙方自负),另按一个楼收取证书费一万元。
3、 用于该工程购买招投标文件及办理开(竣)工手续所需的全部费用,及该工程发生
的上交国家或有关主管部门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甲方收到建设单位工程款后,扣除替乙方代缴的款项,全部拨付乙方。
5、接受工程款必须由甲方人员办理,乙方严禁瞒过甲方私自接受建设单位的工程款。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对该工程招投标及开、竣工手续的办理,负责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和
补充协议。
2、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工作。
3、甲方负责帮助乙方提高安全技能、生产质量和施工技术水平。
4、甲方负责工程宣传口号、条幅的统一制作。(费用由乙方负担)
5、乙方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规条例,严格服从甲方统一领导。
6、乙方如在工期进度、工程质量等达不到施工合同和补充协议等约定的标准,甲方有
权终止本协议,并保留对乙方的索赔权。
7、乙方在本年度末或竣工后,严禁拖欠工人工资,如有安全等事故须及时妥善处结。
8、在约定的保修期内,属乙方责任产生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在接到通知后,两个工
作日内仍不派人修复的,由甲方安排人员处理,发生的该维修费向乙方双倍收取。
9、乙方须严格按规定,定期与不定期开展对所属班组、个人进行工程质量标准与规范
以及安全生产等学习培训及检查工作。
10、乙方自开工到竣工期间,直至以后,凡发生质量事故、安全等任何事故,均由乙方
自负,并负担由此发生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经济赔偿等一切相关责任。
11、该工程发生的任何事故,乙方须二日内上报甲方,并对事故原因、改进措施、处理
结果等于事毕后五日内书面上报甲方。如因该事故给建设单位或甲方造成影响、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甲方保留对乙方的索赔权。
12、乙方须于开工前10日内,向甲方提交一份切实可行的形象 ……此处隐藏1943个字……014年4月20日
第五篇: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协议书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协议书
发包方:河南省临颍县源通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方:浙江广丰建设有限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发包方在河南省临颖县开发的锦绣江南小区工程项目由承包方实行施工总承包,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施工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锦绣江南小区
2、工程地点:河南省临颍县开发区
3、工程内容:1#、2#、3#、4#、5#、6#、7#、8#、9#、10#、15#楼共11幢楼,总建筑面积约50000平方米。
4、结构形式:砖混结构。
二、 工程承包方式及范围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内的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
三、 施工工期
1、开工日期:2014年月日(以开工报告为准);竣工(初验)日期:年
月日
2、工程施工总工期330日历天;特殊情况(如停电半天以上)经发包方认可,工期顺延。
3、承包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完成施工,每延误一天按500元人民币/天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不可抗力除外);如承包方提前完工,每提前一天,发包方给予承包方每天人民币500元人民币的奖励。
四、质量验收
1、本合同约定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等级标准;
2、本工程实现监理,按照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及程序进行施工和报验。承包人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图施工,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和强制性条文要求。 1
服从监理人员和发包人授权的现场工程师的监督指导,对验收不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及时返工,直到合格为止,对于返工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五、合同价格与支付
1、本工程结算价:按建筑面积计算,暂定每平方米900元人民币(经发包方代表签字确定的材料认价、设计变更、工程变更联系、工程联系单(函)、经甲方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中所涉及的费用部分等增加的工程造价不包含在此暂定价内)。
2、本工程的架空层,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
3、材料价格:钢筋暂定为3800元每吨、水泥暂定为320元每吨计算;施工期间此材料价格变动超出市场价±3%,则按实调整。
4、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1)本工程按单幢工程进行工程款支付及结算。基础±0.000完成一周内支付总价款的20%,主体二层结构完成一周内付总价款的15%,主体结构三~四层结构完成一周内付总价款的15%,主体封顶一周内付总价款的15%。外墙抹灰完工一周内付总价款的10%,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付总价款的10%,竣工验收合格一周内付至总价款的95%。
(2)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方应在30天内递交结算报告,发包方收到结算报告后28天内经第三方审计认定或提出审核意见。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后28天内,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7%(留3%作为保修金)。保修金分2年返还,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年后七日内返还2%,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后七日内返还剩余的1%。
(3)如双方意见不一致,可根据问题性质,由双方向建设主管部门报请调解。若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经第三方审计认定后28天内未提出审核意见,即视同工程结算报告已认可,并愿按此结算报告拨付工程款。
(4)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月2%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由于承包方不配合原因,造成28天内不能办理结算,则与发包方无关。
(5)为充分体现双方良好的合作意愿,承包方同意在正式合同签订后10日内
向发包方支付100万人民币的保证金,此保证金在主体二层结构完成后七日内退回50%,主体封顶后七日内全部退回,如未按约定时间退还保证金,每延期一天按应退款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六、材料采购
承包范围内的各项建筑材料、各类成品、半成品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保管。承包人必须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严格执行材料进场报验程序,严禁使用无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或无试验报告及准用证的材料。所有进场材料的质量均需符合国家检验标准,并通过有检测资质的建材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办理相关安全生产手续,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在施工中发生质量、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责任人承担。
2、承包人必须按照相关行政法规,规范标准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合理完善的,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授权的工程师审核认可的施工组织方案及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做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争创“安全文明标化工地”。
八、其他
1、该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派陈有明项目经理,组成人员班子齐全的项目部进行项目规范管理,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协调好一切地方及周边关系,对于周边干扰按各自责任负责。如果产生卸车费等由发包方承担。
3、本工程在发包人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招投标、环卫、环保、施工占道、排污等各项工程综合验收及有关政府部门的手续时,承包人应积极配合,费用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4、本工程施工用电、用水由发包人提供,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提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并经设计方出具相关的设计变更联系单,承包人按变更通知书进行施工,增加的工程造价随工程进度款一并支付,工期应顺延。
6、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按应付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7、工程款必须划入承包人书面指定的银行帐号,其他形式的工程款支付,承包人不予认可。
8、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10、本协议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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