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运输合同模板集锦9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运输合同9篇,欢迎大家分享。
运输合同 篇1合同号编:********
签订地点:**
签约时间:****.*.*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港口货物作业规则》及其
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进口****在乙方港区内进行装卸、仓储等作业事项,甲乙双方均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并遵照执行:
一、甲方责任:
1.1 甲方应按下述规定向乙方提供船舶、货物有关信息:
1.1.1 每月28日前告知次月船期计划;
1.1.2 提前七个工作日报告货物、船舶明细资料及具体抵港时间。
1.2甲方委托乙方作业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合法性。对于法定或约定的危险货物、特种货物、限制性流通货物,甲方应在作业前两天内提供法定或约定的完整证明文件,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
1.3 货物进港前的运输工具、装载方式符合法律法规与乙方操作习惯,运输工具与所载货物应当相适应,装卸作业应满足乙方正常作业要求,不存在导致乙方违规作业、非常规作业、作业难度系数加大、损坏作业设施或其他含有不安全因素的作业。
1.4 甲方对乙方作业有特殊要求的,应在预报中明确说明作业所需的特殊工属具、特殊作业方式等要求,并应乙方要求派员现场指导乙方人员作业,必要时甲方还应提供特殊的作业工属具。
1.5 按照本合同约定付清乙方所有费用。
二、乙方责任
2.1 受甲方委托在乙方港区范围内对甲方***进行卸海轮、水平运输、堆存、装驳船(汽车)作业。
2.2 乙方凭甲方在乙方存有样式的提货单和其他有效单证(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放货。如甲方变更出货凭证式样的,甲方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并确认送达乙方,否则乙方在收到甲方变更提货凭证通知前已经按合同约定出运货物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3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进行作业。
2.3.1 作业过程中,乙方对甲方货物实行单独作业、单独堆存。
2.3.2 乙方将装卸、堆存的甲方货物全部交付给甲方提货车、船后,即完全履行货物交付义务。
2.4 货物在储存期间,如属货物自身属性问题、内在品质问题、包装不符国家规定标准、超过免费堆存期等因素或甲方及其委托人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货物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费用条款
3.1 港口装卸作业费用以包干方式计收,包干费内容为卸海轮、港内水平运输、***天免费堆存、装驳船(汽车)。
3.1.1 散进散出装卸包干费¥**.**元/吨(含税)。
3.2 堆存费:自卸货之日起,免费堆存***天,超过免费堆存期后,每天按¥**.**元/吨计收堆存费。
3.3 过磅费:如甲方需要过磅,每过磅一次收取¥1.03元/吨过磅费。
3.4 遇上列未列明的费用发生时,如困难作业费、增加作业内容等由双方根据实际作业情况另行协商确定执行;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时,参照交通运输部《港口收费规则》执行。
四、计费数量依据:
4.1 货物装卸包干费外贸货物以海轮提单数为结算依据,内贸货物以海轮运单数为结算依据。
4.2 过磅费以实际过磅数为结算依据。
4.3 堆存费以货物实际出运数为结算依据。
商检水尺数、海轮提单数、过磅数只作为计费依据,不作为甲乙双方货物数量交接的依据。
五、费用结算及支付:
5.1 乙方在海轮作业完毕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合规的装卸费发票;收到乙方的发票后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付清港口包干费用。
5.2 若因甲方原因暂时缓开发票,甲方应按海轮提单数先行支付95%的港口包干费用,待开具发票后结清费用;堆存费用每月25日结算;货物全部离开港区前付清港口所有费用。
5.3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港口费用时,乙方有权留臵与甲方未付款额相当货值的甲方货物。
5.4 甲方应通过银行以电汇或转帐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各种费用。甲方采用其它方式支付乙方费用时,应承担该种方式所产生的额外费用。
六、合同变更与补充条款
6.1 双方在履行过程中若遇国家政策性调整,或市场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但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未约定内容,双方可进行协商解,若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港口货物作业规则》(20xx年发布,20xx年施行)的规定执行,或者遵循港口作业惯例实施。
6.3 甲、乙双方须确保在装卸、堆存等过程中,遵守安全、健康、环保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并承担安全、健康、环保责任。甲方在港口范围内从事相关事宜,应满足乙方安健环管理要求,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
七、违约责任条款
港口费用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如果逾期未付,则按日交付迟付款额万分之八的滞纳金。
八、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在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本条款不因本协议的无效、变更、解除或终止而无效。
九、纠纷解决条款
9.1 因本合同所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9.2 除正在发生争议的条款外,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不受影响,双方仍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十、本合同约定的甲、乙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主体均包括各方的隶属于的各分子公司、职员、代理人、受托人。
十一、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运输合同 篇2甲方:___ 乙方:___
法定地址:___ 法定地址:___
法定代表人:___ 法定代表人:___
帐号:___ 帐号:___
本着互惠互利、诚信为本之精神,为推动共同 ……此处隐藏5500个字……/p>
2、乙方负责碎石运输安全到达目的地。
3、乙方负责运输车辆的路线、路面撒漏罚款,还包括负责运输过程中交警、路政、公路等有关管理部门以及因运输造成的村民矛盾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与甲方无关。
4、乙方运输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做到安全、文明、高效,若乙方引起的交通事故,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其责任由乙方负责。
5、石场内(即至上正式公路)运输道路由甲方自己负责维护,保证车辆运输顺畅,甲方有义务协调高速公路业主维护好从复兴厂下公路至搅和站之间路面,保持车辆能运输顺畅。
5、在保证运力的情况下,甲方保证乙方为独家运输车队,如乙方(非抗拒性因素外)在甲方提前通知下无法或故意不安排车辆运输,甲方有权安排其他车辆,并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本协议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补充、修改,签字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 月 日
运输合同 篇9甲方:
乙方: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如下:乙方向甲方提供性能良好的运输车辆(限载30T,容积120立方)。负责甲方如下专线运输:运行路线(始发地 目的地 )
并就此内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获知货物在运输途中的情况和预计到达时间;
2、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人员的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改进要求;
3、甲方按照约定内容支付费用;
4、甲方有义务保障协议车辆进出装卸场所的畅通;
5、甲方对乙方因车辆故障及其它原因不能准点发车的,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其它车辆运行;
6、 甲方负责货物的装卸;
7、 甲方超载现象(即超过限载量30T)的。并因此所产生的超载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乙方车辆因超载部份增加的所有行车相关费用;
8、甲方每周一至周六必须确保每天发一台乙方所安排的车辆回上海;如因货源原因停止发车的,应第一时间知会乙方,以便乙方提前做好车辆调配;连续2天没有发车,每二天起乙方按500元/天向甲方收取滞车费。
9、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驾驶员休息床位。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向甲方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件、道路运输证、车辆证件、驾驶员身份证等复印件;
2、 乙方车辆按照甲方需求承运货物,单程运行点到点的运行标准时间为xx 小时;运行时效考核以《行车时间签到表》记录为准。
3、 乙方负责所有车辆的驾驶及安全,并承担车辆维修费、路费、停车费、通讯费及该车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4、 乙方协议车辆的交通违章及驾驶员造成的罚款、在承运甲方货物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后果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必须保证合同车辆每天准时到达甲方指定地装货,乙方车辆发生故障时,必须调配其它车辆增援,保障甲方准时发车。
6、 乙方提供车辆必须手续齐备,并有足额车辆保险。
7、乙方每车为甲方购买伍拾万元的货运输险,超出部份由甲方承担;甲方的保险公司对超出部分理赔后,放弃对乙方的所有追偿权。如甲方的保险公司对乙方进行追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8、 乙方有权指导甲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合理装载。
9、 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交运的业务袋资料和货物进行保密并保存完好。
第三条 费用发生及结算方式
1、 往返程税后包干费用标准为 元,协议签定后的前5个出车工作日、甲方每趟出车预付出车费人民币 元(¥ 元),余款 元(¥元)作为甲方风险保证金,此保证金于双方解除协议后10天,甲方退还此款给乙方。
2、 甲方结押乙方每台车风险保证金 元后(¥ 元),当趟的运费均在出车前付清。
3、 在国家的油价及其它行车的费用出现变动时,甲方根据实际成本对乙方的运费需做出相应的调整。
4、甲方如因运作需要临时变更运行路线或协议外增加提送货的,超过规定公里数的部份以实际增加的公里数6元公里标准计运费,费用在每日出车前直接计补当趟司机。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无理由不按照约定期限结算费用的,每逾期一天,按照应付金额的1‰的比例向乙方支付滞纳金。甲方提出异议,乙方未给予解决的不在此范围内。
2、因乙方原因导致车辆延误到达时效,每延误1小时扣罚运费100元,但最高考核不超过500元;因为不可抗力(如交通堵塞、高速公路封锁、道路坍塌等)客观因素延误时效乙方所不能控制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和提供可证明依据,并协助甲方共同解决且不受甲方考核。
3、乙方承运甲方货物在乙方车辆上产生的任何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自然灾害等非乙方所能控制的除外,但乙方有责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给甲方,由甲方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相关费用。
4、 乙方执行运输任务司机必须24小时保证通讯畅通,甲方工作人员可随时了解车辆运行状况,发现乙方司机联系不上,甲方对乙方按50元/次进行处理。
5、 甲方如装运国家禁运、限运物品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及损失(包括乙方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协议的解除
1、 甲乙双方因市场和经营原因需解除协议,都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30日通知对方;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方可解除。
2、 如提出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来执行(提出方在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解除协议,提出方将赔偿对方每台车 元人民币。
3、 协议解除后如有待结算费用,一方须在协议解除后15天内向另一方发出《结算通知书》并附有效单证,另一方须按照本协议有关结算约定核对结清款项。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作协议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 (只能单选)。
1、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第七条 其它事项
1、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2、 合作期为自签订之日起三年内有效,若双方无异议,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
3、 本协议一式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双方互换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甲方(章): 乙方(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开户行: 乙方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结算联系人: 结算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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