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014年民政局综治工作半年小结
2014年民政局综治工作半年小结
2014年,我局综治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及县综治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点,充分调动全局职工的积极性,狠抓落实,认真履行民政部门职责,充分发挥了民政工作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现将半年来的工作小结如下:
一、积极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制度。认真落实综治工作职责,做好成员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和下属部门和有关单位都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部门都能按照县综治委文件要求,认真履行综治工作责任,牢固树立综治工作大局观念,在各自部门工作中,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局办公室严格对照县综治委目标责任书要求,逐项落实综治工作任务,各期有关工作及时提交会议进行讨论,安排好各项综治工作任务,组织综治宣传月活动。
二、进一步落实“五五普法”工作方案。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抓基层保民生,推动全县民政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的主题,把普及法律知识纳入工作始终,开展‘法律六进’糸列活动在县普法办密切配合指导下,于4月23日深入伏岭镇伏岭村开展一次现场法律宣传咨询了活动。
三、做好优抚工作。半年来共接待优抚安置对象来信来访50人次,现场答复40人次,处理优抚安置类来访信25余件,进行入户调查9起,基本稳定了来访来信者。认真调研优抚安置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今年度接收安置对象73人,符合城镇安置条件共28人,安置工作正在按程序积极落实中。努力解决老复员军人?三难?问题,基本保障了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需求。
四、积极开展救灾工作,切实做好社会保障等工作。制定和完善了县级救灾预案,今年4月间,指导完善了乡、村两级预案制定工作,在汛期到来之前就做好应对工作,确保把灾害影响降到最低。在传统农村救济向农村低保过渡工作中,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平稳过渡。上半年已发放农村低保金128.045万元。对上访群众和盲流人员及时给予安抚稳定和社会救助,确保无灾民越级上访等事件发生。对于社会困难户,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尽量给予生活救助。上半年发放社会困难户(两节慰向形式)7.5万元,发放临时救助1.5万元,接待困难群众来访100余人次,基本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五、确保城乡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严格对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认真核实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及时办理低保金发放手续,确保城镇居民生活水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时,能及时得到政府救助,已确保他们基本生活需求。半年来,共发放低保金1533户2992人,累计发放保障金206.519万元。进一步
完善了农村特困救助和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上半年共发放医疗救助金51.411万元,救助了2014人。高度重视做好农村特困救助向农村低保过渡衔接工作,切实解决农村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权益。
六、加强行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严格执行国家民间组织管理法规政策,开展民间组织,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工作,进一步强化了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及时与计生部门协作,半年共办理婚姻登记734对,离婚登记96对,收养登记6起,政策合格率均达100%。
下半年,我局将继续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局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市县综治工作要求,以保障我县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为立足点,咬定全年任务不放松,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做出积极的贡献。
2014年6月20日
第二篇:司法局本年司法行政工作半年总结
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以及市局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县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深入开展“八荣八耻”学习教育活动,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活动为契机,扎实工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止到6月底,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223件,防止矛盾激化7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8件,开展法律宣传162场次,组织法制专题培训72场次,办理各类公证79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45件,受聘担任企事业法律顾问101家,避免、挽回经济损失227万多元。
上半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社区矫正工作
(一)、巩固基础、完善制度,扎实开展我县社区矫正工作。
上半年,我县共有社区矫正对象114人,其中缓刑67人,假释28人,剥权17人,监外执行2人。年初,我局提出以开展业务工作为切入点,规范、提高我县社区矫正整体工作,制定了指导性的工作要点,明确工作努力方向。采取多种帮教形式,用关怀与感化,促进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针对去年全市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多发生在缓刑和剥夺政治权利两类人员的情况,我局采取以刑满释放人员现身说法,提高警示教育效果的形式,对矫正对象开展教育活动,收到良好效果。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今年从矫正中心到各司法所,均加大了对生活困难矫正对象的救助力度,半年共救助12人次,促使他们能够安心接受矫正。除此之外,城镇办事处司法所积极探索矫正对象回归社会的新形式,组织矫正对象参加各类社区文体活动,使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区生活。
年初,我局按照市局要求,扎实、有序开展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工作,强化对重点人员的管理教育力度。结合我县实际,开展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工作。我们在城区、川区、山区三个乡镇司法所进行分地区试点工作,总结积累工作经验,并根据矫正对象日常表现及调查问卷结果,将一部分矫正对象划分为重点对象,加强了对这部分人员的管理教育。
(二)、积极探索,组建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推进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向深层次发展。
上半年,我局建成“xx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选聘三名社会专业力量担任中心工作人员,同时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中心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通过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到部分司法所调研,使该中心充分了解社区矫正在我县的开展情况,并协调有关部门,在八达岭长城脚下的小浮坨村设立“万木春”公益劳动林基地,解决了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场所的问题。另外,组织有关人员到社区矫正工作成绩突出的相关区县参观学习,通过学习,查找了自身发展的不足,学到了先进的工作方法,为下一步指导中心工作提供了理论支持。
二、人民调解工作
(一)、加强培训,抓牢基础,切实发挥人民调解保障作用。
按照年初计划,上半年开展了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员培训活动,内容涉及调解范围、程序、制度、文书制作和常用法律知识,大榆树等司法所还邀请法律专业人士授课,收效良好。另外,高度重视常规及重大节日的矛盾排查,充分发挥纠纷信 ……此处隐藏8796个字……支持,争取乡(镇)农村敬老院修缮改造规划项目建设。
2.孤儿救助保障有力。全县共有孤儿156人。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费严格按照省、市规定,按月足额发放,上半年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费38.478万元,补助标准达530元。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禁毒防艾宣传活动,做好吸毒人员、艾滋病人员及艾滋病致孤儿童救助等工作。累计发放救助资金28158元。继续做好“重生行动”、“明天计划“和疝气儿童康复手术,不断提高孤残儿童抚养救助水平。
(六)老龄工作扎实推进
1.认真宣传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切实做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各项工作。为老年人办理《xx省老年人优待证》169人。同时,积极做好养老服务场所建设准备工作,服务场所、设施建设逐步得到改善,有效促进了基层老年文体娱乐活动的广泛开展。
2. 认真落实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优待政策,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目前,全县有80周岁老年人5186人,其中:80—99周岁老人5176人,100周岁以上10人。落实80—99周岁老人保健津贴每人每月标准为25元,100周岁以上老人保健津贴每人每月标准为200元。春节前,对我县10名百岁老人进行了慰问,每位老人发放慰问金200元。
(七)认真开展民政专项资金自检自查,积极配合做好民政专项资金审计工作
根据xx市民政局《xx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民政专项资金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普民电〔2014〕5号),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切实维护和保障民政对象的合法权益,民政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专项资金检查领导小组,全面开展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自检自查。分5个组对各乡(镇)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采取听汇报、看制度、查资料、审账目、走访民政对象等方式进行。通过检查,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建立民政专项资金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管工作,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审计期间积极配合审计组做好各项审计信息采集、提供审计相关资料,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对审计组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认真进行整改,及时反馈。各级民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把支持审计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加强领导,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全力协调支持配合好审计组工作,自觉接受审计监督。
(九)积极完成县委、政府安排的各项中心工作
1.协调抓好半坡乡蒋家村大河边村民小组移民搬迁工作,先后派出科级干部3人,一般干部3人,深入大河边村民小组,做好移民搬迁工作,今年5月底全部实现搬迁,迁入民乐镇安置点。
2.积极参加第二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抽调3名干部职工参加新农村建设工作,任新农村指导员,做好第二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
3.认真抓好威远镇征地拆迁工作,全面落实征地拆迁包保责任制。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尽管上半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县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资金缺口较大。项目总投资771万元,现实际到位资金533.61万元,资金缺口237.39万元。
(二)永平镇敬老院建设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报评审、场地平整等前期准备工作,2014年5月批准立项,希望上级给予优先安排项目,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四)县殡仪馆火化车间建设早,标准低,破损严重,给火化工作带来困难,需改造重建,进一步改善县殡仪馆条件。
(五)由于我县自然灾害频发,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较大损失,由于抗灾救灾设施设备落后,救灾资金有限,直接影响了防灾抗灾减灾的效果,给救灾救济工作带来困难。
(六)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别重,但由于民政的人员少、年龄大、工作经费不足等问题,势必影响部分工作的进程。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们将按照市民政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部署,根据年初安排和当前我局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不断巩固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
1.加强汛期各项救灾应急准备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随时应对突发性灾害的一切准备,确保灾害发生后民政部门及时查灾救灾、准确报灾。
2.巩固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城乡低保对象资格审查,完善收入核定办法。完善操作规程和申报评议程序,实行安标施保、应保尽保。做到公平、公正,促进低保工作进一步透明公开。全面落实保障标准与物价联动机制和调整机制,进一步巩固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低保工作有序健康的开展。
3.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全面开展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拓宽救助对象,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等其他经济特别困难家庭成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实施医疗救助。
(二)继续探索建立新型的社会福利体系。进一步加强敬老院的规范化建设,完善各种规章制度,抓好永平镇敬老院的建设;做好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抓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的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慈善意识,不断规范社会捐助行为,提升慈善事业管理水平。
(三)有效增强基层民主自治能力。一是不断加强社区基层政权建设,加快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提升社区服务水平。二是抓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集中开展以村务、组务公开和财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
(四)大力开展新形势下的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不断加强双拥工作,加强军民共建,丰富双拥活动新内涵;加强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共同营造“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做好退伍军人安置工作。采取有效办法,抓好涉军维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五)努力提升民政公共事务管理服务水平。一是认真开展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做好婚姻登记和信息标准化建设。依法办理收养登记。二是抓好各项殡葬服务工作。全力抓好殡仪馆火化车间建设项目申报,推进县经营性公墓开发和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项目,逐步解决农村乱葬、乱埋、乱占耕地的现象。三是加大安全工作检查力度,及时排除存在隐患,为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四是全力推进撤乡设镇工作,完成2个乡的撤乡设镇工作。
(六)抓好老龄工作。积极做好老龄政策、法规的宣传学习,做好一年一次高龄老人核查,及时足额发放高龄津贴。认真组织敬老活动,开展有益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文体娱乐活动。
(七)不断加强民政部门自身建设。一是大力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民政工作专业化水平,为民政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加强队伍的廉政建设,着力培养团结务实的领导班子。三是进一步加强民政资金管理,坚持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专账管理。四是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民政系统创先争优意识,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打造民政为民、务实、清廉的社会形象,促进全县民政工作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
(八)积极完成县委、政府安排的各项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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