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计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上级卫健支队和局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执法为民、护卫健康”为宗旨,以医疗、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为重点;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大队年初工作计划,扎实有效地开展医疗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领域相关工作,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较好的完成了各项任务,现将2020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举措
一是明确执法服务单位。登记好执法服务单位基本情况,对执法服务单位依法从业人员进行分类统计;现场宣传执法普法知识,引导从业人员规范职业,杜绝违规违法行为发生。二是加强执法服务。余庆县卫生计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服务单位进行定期专项执法检查。三是开展执法心理辅导。对行政处罚的服务单位在处罚过程中进行心理辅导。四是严格建立执法台账。对行政处罚服务单位的处罚结果确认后上交到余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备案存档;对无法确认的处罚结果,待法制部门审核后处理,并进行标记保存。五是实施案件统计。认真统计一般案件,简易案件,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案件(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案件数、法制审核案件数)。
二、工作成效
2020年,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我队以规范市场、保障人民群众公共卫生安全为中心,全面开展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消毒产品、餐饮具集中消毒、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放射诊疗、打击非法行医和“两非”、母婴保健、医疗废物管理等专项行动。截止目前,共开展执法检查800户次,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给予立案76户次。与卫健局联合对市场整治60余次,重点对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等开展执法检查,对不合格单位实施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2020年查处卫生计生违法案件76件,结案70件(卫生健康局移送2件),下达处罚金额48.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0.8905万元,没收药品器械34件(箱),执行到位罚款没款金额41.6405万元;其中一中队:非法行医8件,罚款7.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0.8905万元,没收药品器械34件,职业卫生2件警告,消毒产品经营不符合规定13件,罚款3.2万元,医疗机构不符合相关规定17件,罚款14万元;二中队:公共场所32件,罚款15.55万元,生活饮用水1件,罚款0.3万元,餐饮具集中消毒3件警告。
2020年,我队结合“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要求,不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充分利用“职业病防治宣传周”等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120余份;先后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参加网络学法用法,强化法律法规学习,提升执法理论水平。全年共开展法治集中学习40余次,学习法律法规20余部;以会代训,加强全队执法人员的宣传教育。先后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参加网络学法用法培训班,强化综合法律学习,提升执法理论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 主管部门日常巡查监管不到位,部分公共场所单位负责人对人员健康证、顾客用品用具消毒、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方面不重视管理,导致其经营场所不符合卫生要求,导致行政相对人违法事实较多,容易造成与行政相对人产生矛盾;2.无证行医涉及多名退休医师;3.生活饮用水水质问题投诉频繁,其原因是主管部门日常监管、业务指导较少,底数不清,致使防范公共卫生安全风险能力减弱;4.现场执法人员少。
四、下步工作打算
1. 深入开展规范医疗服务秩序,打击非法行医、公共场所卫生、餐饮具集中消毒、生活饮用水卫生等卫生专项整治为重点,以查办卫生违法案件为手段,进一步强化医疗卫生、放射诊疗防护、饮用水安全、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等单位的监督管理,做到有案必查,坚决打击各类卫生违法行为,充分保障群众公共卫生安全。
2、强化思想意识和政治意识。扎实开展执法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干部执法风险管理促进执法工作规范运行。
3、继续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发挥好长效整治机制,把整治工作经常化、规范化,推进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
4、强化学法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主动对接市局支队参加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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