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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及明年工作打算

时间:2024-09-20 22:06:39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及明年工作打算(全文共3948字)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及明年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把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以农村垃圾治理、厕所革命、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作为主攻方向,强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加快补齐工作短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农村人居环境面貌大幅改善,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一、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举措,凝聚全员参与的工作合力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建立县级领导班子包乡镇、镇级领导班子包村居推进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书记、市长任双组长、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有关市级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村容村貌、基础设施、农村道路、水体治理、绿化规划、美丽庭院等6条工作线,明确责任分工,构建起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抽调37名业务骨干组成推进办公室,集中办公,牵头协调,推动面上工作开展。各县市区也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构,为开展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严抓考核问责。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综合考核和乡村振兴工作实绩考核,实行“周调度、旬警示、月考评、季通报、年终严格兑现奖惩”制度,每月对县市区、乡镇(街道)进行1次通报排名;每季度组织一次现场观摩评议,县市区现场互评,揭短亮丑,评议结束当场统计互评成绩并排出名次,纳入当月全市考核分值,激励各县市区比学赶超,加强整改,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组建6个帮扶指导组每周5天下沉镇村一线,进行暗访检查,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县市区,建立问题台账,督促抓好整改。对整改进展缓慢的,下发问责预警函,对问题仍不整改的,进行约谈问责,县市区委副书记、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济宁电视台公开表态。累计下发整改通知162份,重点督办函9份,向7个县市区17个乡镇(街道)发出了问责预警函。对12个工作开展不力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工作相对落后的3个县市区委副书记在济宁市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作表态发言,在全市引起较大反响,起到了明显的警示作用,有力地推动了面上的工作。

三是强化舆论宣传。在济宁日报社、济宁电视台分别开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战”专栏,利用微信公众号、大喇叭循环广播、发放“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营造了群众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在开展正面宣传引导的同时,在济宁电视台开设了《今日聚焦》栏目,加大问题通报曝光力度,督促各地迅速整改。济宁日报刊发专栏稿件123篇,《济宁新闻联播》刊播专栏稿件91条,其中通报曝光45条。市推进办收集正反方面典型,编发《工作简报》和呈阅件58期,有6篇经验做法纳入省推进办典型工作案例。同时,创新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人大代表公开接待日”活动,组织全国、省、市、县四级人大代表开展“人大代表助力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开接待日活动,收集群众意见建议1190条,并通过明察暗访、现场指导、通知整改等形式督促县市区抓好整改,增强了群众关心、支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热情。

二、聚焦重点难点,持续精准发力,高标准完成三年行动任务目标

一是全面改善提升村容村貌。坚持“一月一主题、一月一攻坚战”,组织实施“清洁村庄”创建活动,先后开展治理农村“四大堆”、“五清一规范一消杀”、十大突出问题整治清零等专项行动,扎实实施“绿满乡村”行动和美丽乡村建设,每月对排名后50名的乡镇(街道)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通过拉网式、全覆盖暗访检查,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彻底整改。三年来,全市成功创建省级卫生村1666个、省级卫生村比例达到34.82%。按照“居室美、庭院美、厨厕美、绿化美、家风美”的创建标准,建成“美丽庭院”示范户14.62万户、建成率达到20.26%,经验做法入选全国“美丽家园”建设工作典型案例。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美丽乡村建设融合发展。2018-2019年完成创建130个省级、270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36个美丽乡村示范片区。2020年,完成43个省级、157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走在全省前列。成功创建省级森林乡镇17个,国家级森林村居30个,省级森林村居120个,超额完成了2020年省定任务目标。其中邹城市上九山古村落和梁山县贾堌堆美丽乡村建设片区先后申请了4A级旅游景区。5个村庄规划入选2019年山东省村庄规划典型案例。今年3月份,我市曲阜市荣获“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称号。

二是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维护、统一监管、统一绩效考核“六统一”的思路,实行市场化运作,市、县两级财政出资4.6亿元作为项目资本金,撬动社会资金18.45亿元用于项目建设,对全市2984个行政村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底前全部竣工,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比例超过50%。新建、修缮沟渠1747.97公里,铺设污水管网560.77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7万立方米/天。为建立长效管护机制,修订了河长制工作要点,出台济宁市第5、6号总河长令,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重要内容。

三是扎实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按照“一年提标扩面、两年初见成效、三年全面提升”的目标,近三年累计完成村级公路网化工程533公里、路网提档升级工程1710公里、自然村庄通达工程843公里、养护大中修工程3716公里、危桥改造56座,基本实现了通户道路硬化全覆盖。

四是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市、县两级累计投入资金3.6亿元,改造农户厕所127.1万户、占全市应改常住农户的93.73%,全市300户以上的自然村有2228个,改建公厕2253座,占全省农村公厕改建任务的11.32%,超额完成任务。

五是抓好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畜禽养殖粪污收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开展美丽生态牧场建设,推广除臭除味设施和生物降解技术,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2.3%。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以花生、大蒜、蔬菜等农田残膜回收为重点,引导群众自觉捡拾、交售、利用废旧地膜。加快构建以秸秆还田为主,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等利用形式为补充的多途径利用格局,建成运营2家秸秆生物质发电厂,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

三、注重示范引领,激发内生动力,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

既立足当下抓、又着眼长久立,不断健全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在发动群众方面,坚持以实现“人人彬彬有礼,户户和和美美,处处干干净净”的文明追求,激发干部群众持之以恒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内生动力。将公共环境卫生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管护、良好生活习惯培养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明确村民负责维持庭院内部和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缴纳保洁费、投工投劳等方面的具体责任和义务。在曲阜、泗水、金乡等县市区探索“乡风文明引领”、“环境积分超市”、“小手拉大手”等创新激励模式,激发群众参与意识和爱护环境的主动性积极性。其中,曲阜市武家村入选首批全国乡风文明建设村级优秀典型案例。在厕所后续管护方面,注重加强农村改厕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建设和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定了《济宁市健全完善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实施方案》。以实现有机构、有制度、有场所、有牌子、有车辆、有电话、有经费、有配件、有记录、有利用的“十有标准”为基础,在各县市区已全部建成县区级农村改厕智能管护系统,实现了厕所规范管护升级全覆盖。建成375个农村改厕服务站,配置抽粪车1201辆、占全省的17.42%,配备抽粪队伍1450人、占全省的15.07%,建成粪液中转站或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161个。省住建厅对我市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在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方面,成立了济宁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联动机制,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纳入市对县考核,加大奖惩补贴力度。2018年以来,市、县财政共计投入城乡环卫一体化奖补资金8.5亿元,农村人口每人每月补助2元,建立了“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住建部信息系统中上报的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全部整治完成并销号。全市城市环卫保洁范围以外的144个乡镇(街道)、6200余个村庄(社区)均已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范围,覆盖率为100%。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行机制改革创新,在汶上、邹城、嘉祥等县市区积极探索镇街主导、群众参与、市场运作、督导考核和绩效竞争相结合的城乡环卫管护机制。组织各县市区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邹城市荣获全国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和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案例。在“四好农村路”管理方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主抓、乡镇联动、市场推进”、“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积极探索与城乡环卫一体化相结合的农村公路养护模式,实现了“四好农村路”管理养护全覆盖。邹城市打造“美丽儒风农村路”农村公路品牌,成功入选省交通强国“四好农村路”建设试点。

我们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主要存在着工作开展不够平衡、标准质量有待提高、后续管护机制需进一步完善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地方立法工作。研究制定垃圾分类治理、村庄庭院保洁、残垣断壁清理、黑臭水体治理等法规规章,明确界定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基本标准、责任分工和村民义务,将管理主体、经费保障、人员配备等内容标准化、制度化、法制化,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二是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分级管理。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集中力量重点突破”的工作原则,依据不同整治内容,将全市村庄分为人居环境示范村、达标村、整治村三种类型;涉农乡镇(街道)结合镇驻地环境情况和所辖村庄分类情况分为人居环境示范镇、达标镇、整治镇三种类型;县市区按照所辖涉农乡镇(街道)分类情况分为人居环境示范县、达标县、整治县,同时建立起相关的考核体系一地一策,分类推进。

三是强化资金要素保障。健全完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吸引和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

四是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强化村民自治管理,规范村民行为习惯,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主动性,培养农民群众良好生活习惯,形成广泛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浓厚氛围。

五是健全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民主决策评议、观摩评议、信用积分、星级评定、投诉举报等管理制度,继续用好督导检查、第三方评估、考核约谈、问责预警单、公开曝光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激发各级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主动性。进一步健全完善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规范化治理机制。同时,加快建设覆盖全市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信息化监督系统,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方式,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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