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市委平安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三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工作规范》的通知(津平安办〔2020〕21号)要求,按照《河西区区、街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工作规范》的要求,推动我街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规范运行,制定本规范。
1.统筹联办制度。街公共安全办公室负责牵头抓总,街信访负责中心日常工作运行,督导推动重复访等事项解决;街司法所、街派出所负责配备中心人民调解员力量,落实中心调解制度,做实调解对接、多元化解。街中心建立三部门联合办公室,多部门联合推动综合机制落实。
2.分级负责制度。矛调中心分为街道和社区两级系统,按照区域管理原则,矛调案件首先由社区调委会进行调处,遇重大疑难案件上报街矛调中心,进行协调解决。街级中心职责:接待来访群众;依职责交办各类事项;办理市、区级中心交办事项;研判全街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情况,推动中心规范建设。社区职责:接待来访群众;落实域内矛盾纠纷首办制;办理上级中心交办事项;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双百”行动,及时排查发现,就地调处化解,源头预防矛盾纠纷引起个人极端案件。
3.“一把手”主办制度。工作人员调处化解矛盾纠纷,严格落实“接办一体”工作制度,凡接必调,接办人受理群众反映事项后,直接进行调解,对于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向属地、属事部门“一把手”推送,由“一把手”组织力量调处化解,并对办理结果签字负责。
4.调解进中心制度。街司法所统筹调解力量、法律资源进中心,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访调、律调等调解手段,专业性、行业性等调解组织汇集到中心。坚持调解优先,完善中心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流程,加强对行政调解的指导,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采取在中心调、约调、下调、到群众身边调等方式,最大限度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情况纳入中心情况日报。
5.派单办理制度。街中心来访群众到街中心填写《街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来访群众登记表》,主要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反映问题诉求等内容。街中心工作人员根据群众诉求派单到中心驻在部门、业务科室、社区矛调组织,由其中工作人员核对来访群众姓名、住址、身份证号、诉求等情况,分清咨询类、求决类、初访、重复访等信息,形成群众来访台账。派单后,相关办理部门5日内办结回复群众,并把办理结果报矛调中心备案。
社区实行“一口登记”,针对来访居民,填写《街xx社区调处化解来访群众登记表》,形成群众来访台账,一案一卷,积极化解,不能直接化解的,启动吹哨流程,妥善处理,街矛调中心定期进行检查。
6.领导接访和包案制度。街处级领导每日在街中心接待群众。每月20日区领导在街中心接访。对到市到京集体访、长时间未解决的涉及群体利益问题、领导批示的重要信访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把手”带头,领导包案办理,专人专责专班化解。
7.情况通报制度。月通报,每月对交办矛盾纠纷办结情况、“一把手”主办情况、进京越级访和到市级中心重复访通报。季清零,每季开展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攻坚清零。对于进入智慧信访系统办理的事项进行年考核,重点考核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答复率、群众满意率等,年底通报讲评。
8.责任查究制度。街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责任倒查,对失职渎职的转街纪检工委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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