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公共机构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工作的通知》、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公共机构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系统公共机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1年底前,公共机构全面停止使用《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详见附件1)内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二、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禁塑工作,县卫健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
组 长:李 庆
副组长:秦 岭 白浩宏 张 雪
成 员: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各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开展“禁塑”调查研究
各医疗机构要全面开展“禁塑”摸底调研工作,了解日常办公、会议活动以及食堂等使用塑料制品的种类、数量等情况。
分析评估“禁塑”重点难点问题,因地制宜制定可操作、有实效的“禁塑”工作措施,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二)实行源头减量,替代循环利用
按照减量化原则,对塑料制品的使用提出管理要求,实现塑料垃圾源头减量。推广使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形成塑料减量、循环利用新模式。
(三)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
各医疗机构要加大塑料废弃物等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禁止随意堆放、倾倒造成塑料垃圾污染。对具备再生利用价值的塑料废弃物,实现高质量、规范化、资源化利用;对分拣成本高、资源化利用价值低的塑料废弃物,加强管理处置,有条件的单位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公共机构要全面开展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工作,积极选用可降解或其他环保替代品。同时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量,重点是一次性餐具和塑料袋。实施垃圾分类,抵制过度包装,有序组织开展“禁塑”专业培训,提高干部职工对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识别能力,有效开展“禁塑”工作。
(二)积极宣传引导
各级公共机构要加大对塑料污染治理的宣传力度,引导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党政机关率先实施“禁塑”工作的要求和重要意义,积极支持并主动参与“禁塑”工作,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禁塑”氛围。
(三)强化督促检查
各级医疗机构要健全专项督查机制,以强化组织领导、分工协作、真督实查为原则,坚持“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着力构建职责明确、措施有力、正向激励、负向惩戒的督查工作体系。
附件:1.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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